京佳律所律师亲办案例
诉讼中调解是解决争议的捷径
来源:京佳律所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8-07
浏览量:1316

【基本事实】

某消防公司(委托人、原告)与某庄园公司(被告)签订了《消防工程合同》,合同签订后,消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全部的付款义务,并为庄园公司取得了合格的消防验收手续,但是经过多次沟通之后,庄园公司一直拖欠合同款尾款未支付,无奈之下,委托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。

【原告的诉求】

要求被告庄园公司尽快支付合同尾款。

经办过程

1. 诉讼思路

在接到委托后,律师迅速研究案情,制定诉讼策略。

首先,该案件案情不是很复杂,只是拖欠工程款的问题,但是因为对方拖欠时间比较长,从2018年8月一直拖欠到2019年10月,一年之久。

其次,我们需要了解委托人的需求,委托人就是想尽快的回款。

最后,我们定的思路是先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,起诉之后给对方一个心理的震慑,然后尽量让双方达成调解,因为如果案件调解成功的话,对方支付合同尾款的时间会比较快。

当然这个案件如果不调解的话,最后也会大概率拿到胜诉判决,但拖的时间可能比较长,能否最终执行回全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。因此最好的结果是既要赢又要能快速拿回钱。

2. 原被告双方的调解过程

该案件在分配承办法官之后,法官给我方打电话问,该案件是否可以和被告调解,我方回复愿意调解的,只要对方可以尽快付款,我们也可以做一些让步。法官告知被告也是同意调解的,但针对付款方式和付款金额存在异议,从这开始双方的“调解之战”便正式开始。

调解的过程是一个博弈的过程,更似讨价还价的过程,双方都会做适当的让步有得有失,如果原告想要快速拿到钱,就要在金额上面做一些割舍,比如放弃利息。如果被告不想多支付一些费用,并且不给公司增加一个诉讼案件的话,就要在付款时间上尽量符合原告的要求,这样双方才可以继续调解。

自5月20日到6月10日期间,是整个调解的时间周期,历时一个月之久,在这期间,原被告双方之间经过多次反复协商,调解方案改了一次又一次,最终对方同意在2020年8月底支付完毕合同尾款,原告同意了被告的付款时间,但是原告要求增加一条违约责任,如被告到期未支付,则应当支付违约金。被告担心违约金的问题,所以被告最终妥协,承诺在6月10日一次性支付合同尾款。

【案件结果】

最终被告按照约定时间向原告支付了全部的合同尾款,原告对该案件相当满意,实现了资金的迅速回笼。

一个案件最好的结果并非是拿到胜诉判决书,一个律师的成功之处也并不是仅仅拿到一个胜诉的判决,而是帮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之后,这个利益在最快的时间内实现,就如这个案件,律师既使委托人避免了较长的诉讼时间,又帮助委托人尽快拿到钱,使整个案件得以圆满的解决,充分体现了客户购买法律服务的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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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2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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